《通知》明確,放寬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請條件。市場租房補貼收入申請條件,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調整為不高于4200元,漲幅為75%。家庭住房和資產條件保持不變(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且在本市生活;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,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)。
《通知》指出,大幅度提高補貼標準,分六檔補貼。市場租房補貼標準考慮本市經濟社會發(fā)展水平、財政承受能力、房屋市場租金水平等因素,根據保障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水平,分六檔確定。
圖表來源:北京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
除懷柔、平谷、密云、延慶外的其他區(qū),2人及以下戶最高補貼標準由1600元提高到2500元,最低補貼標準由200元提高到1000元;3人及以上戶最高補貼標準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,最低補貼標準由200元提高到1200元,相比之前政策,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有大幅提高。
懷柔、平谷、密云、延慶四區(qū)市場租金水平較低,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按全市標準的60%確定。
《通知》提出,加大部分家庭市場租房補貼力度。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或患重大疾病人員以及家庭成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的,依申請可提高一檔市場租房補貼標準。東城區(qū)和西城區(qū)家庭租賃城六區(qū)以外的房源,且房屋租賃合同依本市規(guī)定辦理租賃備案登記的,可提高兩檔市場租房補貼標準。上述家庭提高后的租房補貼標準不超過本市確定的最高補貼標準。
此外,《通知》實施前已經享受市場租房補貼保障的家庭,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(鄉(xiāng)鎮(zhèn))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,自審核通過的次月起按照調整后的金額發(fā)放市場租房補貼。家庭沒有提出申請的,繼續(xù)按照原標準發(fā)放。